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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以为戒,多人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!
当前
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
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
然而
在这关键时期
仍有人无视疫情防控规定
以身试法
凡违法防疫规定的
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!
案例一
2022年4月8日9时许,宣汉县某饭店未按要求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,导致二楼宴会厅内聚集100余人举办展销会。该饭店、承办单位未制定防控方案,未落实对进入访客开展体温检测,查看健康码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该饭店、承办单位负责人廖某、黄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案例二
2022年4月10日10时许,民警在开展防控工作检查时发现,宣汉县某酒店未严格落实旅客信息登记录入上传制度,且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,未对进入酒店人员要求戴口罩、查验“健康码”“行程码”等疫情防控职责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负责人余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案例三
2022年4月10日16时许,宣汉县某酒店未按要求履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,对进入酒店部分人员未严格要求戴口罩、查验“健康码”“行程码”等疫情防控职责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负责人桂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温馨提醒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,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,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。对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,涉嫌违法犯罪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END
供稿:治安大队
编辑:宣汉县公安局新媒体工作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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